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43正安两河口至土坪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公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推进2026年普通国道路面改造工程相关工作的************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G243正安两河口至土坪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2.1.2建设地点:贵州省;
2.1.3项目规模:41.835公里;
2.1.4项目投资:约150万元;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全线路线、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及相应绿化及景观工程等的设计,包括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交竣工验收配合、变更等)。
2.2.2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具体时间要求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具备公路设计甲级、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8年(含8年)以上公路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最新信用等级为 A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B及以下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址:hitps:/ggzy.guizhou.gov.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的下载。
5.3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采用远程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使用CA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采用现场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携带CA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到“交易场所”指定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养路工程处
地址:贵州省贵阳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电话:0851-******
10.异议与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1.其他
无。
12.联系方式
******管理局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359号
联系人:王??坤
电话:0851-****** |
******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蟠桃大厦19楼2号
联系人:沈鑫、韦杰雄、孙榕
电话:****** |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