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变更信息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办公室关于印发医******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医保办发﹝2025﹞5号)、《临沂市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试行)》及《临沂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材料审核环节,变更12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至7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39-******。
附件:1、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附件1
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沂水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7月8日
附件【附件1: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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