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BXZB2025-0502
项目名称:******医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万元。
最高限价:38万元
采购需求:******医院诊疗需求,采购血液透析设备2套(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注:本次采购可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供货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3)所投产品须具《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二证合一;(4)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磋商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75栋1-3-5)
方式:线下,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所投产品须具《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二证合一;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上述报名材料需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医院
地 址: 本溪市平山区市府北街9号
联系人:代科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75栋1-3-5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本溪市分行明山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账号:************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