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农村供水工程-53项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原101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义县农村供水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义县农村供水工程53项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原101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锦水利〔2023〕1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投资模式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40%:6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义县农村供水工程 。
2.2建设地点: ******街道、七里河镇、稍户营子镇、瓦子峪镇、刘龙台镇、前杨镇、留龙沟镇、白庙子乡等******街道。
2.3项目规模: ******街道、七里河镇、稍户营子镇、瓦子峪镇、刘龙台镇、前杨镇、留龙沟镇、白庙子乡等******街道,建设53项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受益33个村,总人口27711人。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 。
2.4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全过程涉及的全部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参与竣工后的质量问题的处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等。
2.5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第1标段:义县农村供水工程-53项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原101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 30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调整开竣工日期)。
2.7投标保证金: 0.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保函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交纳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 [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水利水电·水利水电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或者[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资格,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3.3信誉要求: ①经“信用中国”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企业要求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其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投标单位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止,在(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网址:****** )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招标资料。
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网址: ******。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请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修改、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网址: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 2025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5.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6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
6.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水利局 ,办公电话 ****** 。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416-******
传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凯旋家园7-26号
联系人: 田鸿雁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3)异议处理联系人: 田鸿雁
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