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宁德片区2对(南阳、临水宫服务区)、龙岩片区4对(和平、和睦、湖洋、冠豸山服务区)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委托,就招标人所需的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宁德片区2对(南阳、临水宫服务区)、龙******有限公司,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宁德片区2对(南阳、临水宫服务区)、龙岩片区4对(和平、和睦、湖洋、冠豸山服务区)
2、招标编号:GSZ-2025-200
3、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箱式变压器、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电缆敷设,充电桩基础、整流柜基础等浇筑;户外电缆沟开挖与浇筑、充电站内停车位平整等土建建设。配套附属建设内容包含照明、监控安防等。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1)充电设施建设工程包含箱变、充电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土建施工、电气安装、调试投运。(2)本工程除充电设备发包人供货外,其他材料采购及施工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包质量、包安全、包辅材、包施工和相关地点的清洁卫生。(3)协调国网电源配套施工,办理业扩报装、报竣工工作,确保外线如期接入送电。(4)组织协调甲供设备厂家完成设备调试、车联网平台接入工作******建设局等单位的相关沟通协调工作。(6)实际项目规模及工程内容以具体项目的施工图为准。
本项目共设二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备注 |
一 | 1.在南阳服务区A区建设2台800kVA箱变,1套480kW群控主机,配套6台单枪充电终端,6个车位;B区建设2台800kVA箱变,1套480kW群控主机,配套6台单枪充电终端,6个车位。AB区共建设4台800kVA箱变,12个充电车位。 2.在临水宫服务区A区建设2台800kVA箱变,1套480kW群控主机,配套6台单枪充电终端,6个车位;B区建设2台800kVA箱变,1套480kW群控主机,配套6台单枪充电终端,6个车位。AB区共建设4台800kVA箱变,12个充电车位。 | |
二 | 1.和平服务区A区(永定方向):建设2台800kVA箱变,1套720kW群控型充电设备,其中包含9台单枪充电终端,供9个充电车位使用;在和平服务区B区(政和方向):建设2台800kVA箱变,1套720kW群控型充电设备,其中包含9台单枪充电终端,供9个充电车位使用。AB区共建设4台800kVA箱变,18个充电车位。 2.和睦服务区A区(东莞方向):建设2台800kVA箱变,2套360kW群控型充电设备,其中包含8台单枪充电终端,供8个充电车位使用;在和睦服务区B区(宁波方向):建设2台800kVA箱变,2套360kW群控型充电设备,其中包含8台单枪充电终端,供8个充电车位使用。AB区共建设4台800kVA箱变,16个充电车位。 3.湖洋服务区A区(东莞方向):建设2台800kVA箱变,1套360kW群控型充电设备,其中包含6台单枪充电终端,供6个充电车位使用;在湖洋服务区B区(宁波方向):建设2台800kVA箱变,1套360kW群控型充电设备,其中包含6台单枪充电终端,供6个充电车位使用。AB区共建设4台800kVA箱变,12个充电车位。 4.冠豸山服务区A区(宁波方向):建设1台800kVA箱变,1套360kW群控型充电设备,其中包含6台单枪充电终端,供6个充电车位使用;在冠豸山服务区B区(宁波方向):建设1台800kVA箱变,1套360kW群控型充电设备,其中包含6台单枪充电终端,供6个充电车位使用。 AB区共建设2台800kVA箱变,12个充电车位。 | |
4.2 工期:(1)合同包一:自本项目监理单位开工令下发之日起45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通电试运行90个日历天后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为自本项目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止。
(2)合同包二:自本合同包二项目监理单位开工令下发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通电试运行90个日历天后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为自本项目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止。
4.3 建设地点: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4.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规范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业法人。
5.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5年第30号令,若已更换新证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5.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和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
5.4 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5 投标人可参加2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合同包。
5.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7月16日至 2025 年7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有限公司
账? 号: 5919 0780 1810 902 5200
******银行仓山支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合同包,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8月1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网址:******)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三号楼六层???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1-******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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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监督电话:0591-******
******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