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比选杏林苑项目复建开发建设方,采购人为******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3年,为进一步优化全省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经贵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专题研究,同意******医院(以下简称“省医”)在金朱东路规划建设新院区(现省医观山湖院区),同时观山湖区支持匹配110亩地,作为新院区配套工程和职工住宅规划用地,规划建设住房1234套。
杏林苑项目总用地170亩,其中建设用地110亩,总建筑面积:356040.08㎡。
2014年,市、区政府建议省医选择一家代征代建单位配合政府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及项目建设工作。2014年3月省医意向选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建置业”),并草拟******医院职工住宅代征代建委托协议书》。******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筑府专议(2016)299号〕明确按照“双限房”,限定为省医配套及职工宿舍,按程序组织带方案挂牌。但二建置业却在2017年实际办理时,将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办在自己名下,并修改挂牌方案、提高原定房价及项目资金投入等。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省医不能对二建置业规划的商业、地下部分进行投资,且双方就职工住宅面积单价、方案调整、二建置业资金短缺需省医提供建设资金等方面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状态。
2017年12月项目启动时,二建置业在办理缴纳土地出让金相关手续的阶段,以需要资金支付土地挂牌出让金名义向省医申请拨付资金,省医向其支付代征代建购房进度款3亿元整,用于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并要求其提供对应缴费凭证。后于2022年复工时,申请拨付建设启动金4300万,省医实际支付500万。
2024年6月,二建置业在市委、市政府协调下表示愿意清算退场,将项目交还,并提出清算退场费用共计2.9亿元。省医为了依法保障观山湖院区顺利运行、保护1123户购房职工利益,决定维持杏林苑项目开发建设,待二建置业退出后,在市政府主导下招选优质企业进行项目后续开发建设。2024年9月该项目纳入贵阳市保交房工作专班督办。2025年3月,在观山湖区住建局组织的杏林苑项目建设相关事宜专题会上省医与二建置业抽取了审计单位。审计合同签订后,审计单位入场开展审计工作。目前,出具审计报告初步认定金额1.03亿。
2.2比选范围:具备完成杏林苑项目复工复建工作的投标人。能解决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二建置业退出相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圆满完成,房屋销售完成,取得房产证。
2.3服务质量:满足省医及购房职工群众对于杏林苑项目要求,满足贵阳市“好房子”相关政策要求,方案具备可实施性、可操作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格要求: 具备解决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二建置业退出相关问题,确保项目按照“好房子”要求复建完成,取得房产证。
具备资金实力,建立共管账户并投入施工保证金。
提供承诺函,施工保证金数额为1.5亿元。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企业管理、建设开发、施工管理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2日至 2025年8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省医网站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7:30 。投标人需到省医全科医学楼******办公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医院
联系人:黄老师、罗老师
电话:1******30、******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杏林苑项目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