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有限公司2025年桥梁轻量化监测预警系统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有限公司 批准。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关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集团桥梁安全监测平台”,依据交通部下发的《关于调整在役公路桥梁群轻量化结构监测系统建设试点清单的函》、《公路桥梁群结构监测系统试点建设技术指南》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河北省公路基础设施技术性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中“2025年桥梁轻量化监测任务清单******有限公司2025年桥梁轻量化监测预警系统关键设备集中采购”的全部工作。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①实施清单中252座桥梁的轻量化监测设备及爆闪警示装置。
②2024年桥梁监测预警系统实施清单中198座桥爆闪警示装置。
2.1.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工作。质量保证期为该工程交工验收后12个月。
2.1.2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地点。
2.1.3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监测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检验、环保、保管、培训、指导安装、提供技术支持、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以及按照相关要求对传感器计量测试抽样评价等全部内容,同时包含软件调试配合、数据对接的费用。
设备供货商向系统实施服务单位提供设备的安装尺寸,配合系统实施服务单位完成设备安装、软件安装及交竣工验收等。需提供数据接口、SDK包,并配合实施服务单位对接隧道一体化平台。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设备,所有劳务、机械租赁、交通导改等费用由设备供货商承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设备数量详见附件3设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3.1.2 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3.1.3 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5月1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5月9日 17 时 00 分,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技术资料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5月22日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张志毅
电 话:0311-******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鲁鹏、樊涛、宋智航
电 话:0311-83086903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设备需求一览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可以是国产设备制造商或进口设备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总代理)。 (2)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应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监测设备(至少含智能视频边缘计算设备、光电挠度仪、振动倾角一体化传感器三类其中一类)的供货业绩。 |
注: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以上业绩不包含制造商和代理商签订的合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一年(2024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高速公路桥梁监测项目设备供货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桥梁监测设备项目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3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若得分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若技术得分也相同的,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个数多的优先。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或技术得分未进入前3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不予开封。 ******委员会按通过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个信封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个数多的优先。;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交货地点、交货期和质量标准;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投标人须知3.4.1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文件中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带★的条款)的要求。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分项报价表中合计金额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70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3.4.2-3.4.4 | 投标报价 修正 | 3.4.3不适用 |
3.6.1 | 信息查询 | 修改为: ******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本款所附的全部截图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2 (1) | 商务部分 | 30分 | 业绩 | 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8分;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供货业绩加6分,最多加12分。 | |||||
2.2.2 (2) | 技术部分 | 70分 | 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 20分 | 1.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功能齐全、完善,自动化水平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6-20分; 2.设备整体性能较高、功能较齐全、较完善,自动化水平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16分; 3.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功能一般,自动化水平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分。 |
重难点分析 | 5分 | 1.对项目理解深刻,重难点分析分析透彻,得4-5分。 2.分析较全面,得3-4分。 3.一般,得3分。 |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响应程度 | 20分 | 1.投标产品选型合理,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高,实用性强、产品设计科学合理、质量可靠,得16-20分; 2.投标产品选型较合理,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较高,实用性较强、产品设计较合理、质量较可靠,得12-16分; 3.投标产品选型一般,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一般,实用性一般、产品设计一般、质量一般,得12分。 | |||
供货能力及进度保障 | 10分 | 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切实可行、供货能力强、交货进度有保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针对供货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有预案,得8-10分; 2.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可行、供货能力较强、交货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8分; 3.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一般、供货能力一般、交货进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 | |||
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 | 15分 | 服务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服务体系完善,得12-15分; 服务方案较切实可行,针对性较强,服务体系较完善,得9-12分; 服务方案基本可行,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得9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 | / | / | / |
注:
1、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打分低于60%需说明。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高清摄像机 | 台 | 669 |
智能视频边缘计算设备 | 台 | 256 |
振动倾角一体化传感器 | 台 | 168 |
光电挠度仪 | 套 | 94 |
水位计 | 台 | 18 |
太阳能供电系统 | 套 | 349 |
4G路由器 | 台 | 256 |
爆闪警示装置 | 套 | 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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