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地面配套工程(石永路至石锦路段)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
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地面配套工程(石永路至石锦路段)项目起点位于宝盖镇杆头村南侧石狮晋江交界处,路线向东北方向延伸,经石狮宝盖镇、永宁镇、锦尚镇,利用既有共富路拓宽改造,路线利用现状共富路改造约3.1 公里,终点位于锦尚镇港前村北侧石锦路与共富路交叉口处,道路长度约为 6.86公里。其中石永路~石永二路段长约 3.73 公里,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石永二路~石锦路段长约 3.13 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街道子芳路512号3层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D座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建设项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设置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其网络链接为: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规模、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看法,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2、意见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规划实施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出意见,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3、首次公示意见征求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到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