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本次询价。
一、项目概况
******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NJL-2025ZB026
采购预算:1295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元) |
参数 |
1 |
******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
1 |
项 |
129500 |
详见采购需求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事******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特定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所投医疗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所投医疗产品的代理商或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各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可按响应文件组成附件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5年7月14日10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5年7月14日10时30分
******有限公司(长沙县和悦城S1栋1105室)
五、公告期限:
2025年7月9日起至 2025年7月11日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卫生院(长沙县福临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
地 ?址:长沙县福临镇福临铺社区张大屋组
联系人:任籽妍 ?
电 ?话: ******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和悦城S1栋1105室
联系人:谭明哲、何帅、李晟
电话:0731-******
******卫生院(长沙县福临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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