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光电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椒江区前所至章安公路及接线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第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和2.3款的规定,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补遗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第1号补遗书,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第1号补遗书内容附后。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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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
台州市光电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椒江区前所至章安公路及接线工程一期)施工招标第1号补遗书
一、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及澄清
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约定,现公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工程量清单预算为******9元。
2、招标文件******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3、现上传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和《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的“3、工程量计价规则(修改或增列)”,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招标文件P14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基期价格(均指除税信息价)修改如下: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价(元) |
4 | 光圆钢筋 | 吨 | 3276 |
5 | 带肋钢筋 | 吨 | 3038 |
5、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5年5月30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