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2025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聚氯化铝(液体)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技术参数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 各标段总价最高限价(元) |
一 | 聚氯化铝(液体) (涉饮用水) | 详见第四章 招标要求 | 详见第四章 招标要求 | ****** |
二 | 聚氯化铝(液体) | ****** |
总价最高限价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标段一:
3.2.1.1投标人聚氯化铝(聚合氯化铝)(液体)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00吨/年,投标文件中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批复或环评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1.2投标人须具有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产品通过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GB15892-2020”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中有关检验项目结果【检验项目包含氧化铝、盐基度、pH值、密度、不溶物的质量分数、外观、铁、砷、铅、镉、汞、铬的指标(详见第四章 招标要求 主要检测指标)】应为“合格(符合)”,否则检验(检测)报告无效;(投标文件须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3.2.1.3投标产品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2标段二:
3.2.2.1投标人聚氯化铝(聚合氯化铝)(液体)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000吨/年,投标文件中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批复或环评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2投标人须具有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产品通过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中有关检验项目结果【检验项目包含氧化铝、密度、盐基度、pH值、不溶物的质量分数、外观、铁、氨氮、砷、铅、镉、汞、铬的指标(详见第四章 招标要求 主要检测指标)】应为“合格(符合)”,否则检验(检测)报告无效;(投标文件须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且可成为多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09月05日9:00 至2025年09月12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启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标段一:400000元整。
标段二:500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2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有限公司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 系 人:姚老师
电 话:0574-******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新义路218 号凯德上江邑5楼
联 系 人:刘瑜
电 话:0574-******
传 真:0574-******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刘瑜
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