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九曲港沿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已由 ******改革局 以 平发改经开投〔2025〕6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办事处,招标人为******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九曲港沿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847.80 万元,工程概算 2847.8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393.33 万元,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路提升面积约1280平方米,区域提升改造面积约11100平方米,驳岸新建及提升改造约709米,连廊提升改造1座,新建人行桥2座,给水及雨水新建,灯光,监控等。 ,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曲港沿线 。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九曲港沿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 1027.6448 万元。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施工阶段工期170日历天。
2.4其他: /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投标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上未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上未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上未能体现专业的,还需提供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资格;
□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上述条款3.13-3.17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ZLPHTPBidder/memberLogin)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ZLPH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26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6日10时00分,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三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14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 0573-8******
邮 箱: 邮 箱: /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