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实施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闻中心物业劳务分包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区域。
4、招标内容:新闻中心物业劳务分包服务项目,包括治安保卫、秩序维护、卫生保洁、高压配电房值班、会务接待以及消控室值班等相关内容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限:物业劳务分包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开始时间以甲方指定入场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
7、项目规模:157万元/年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2.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工业厂房)劳务分包或物业服务项目的业绩,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需要的业绩规模数据,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规模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原件。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证明信息。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
******银行转账时,各投******************有限公司亭湖支行;卡号:************7976。
************银行保函有效。
注: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2.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无息退还。
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2.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3、履约保证******银行保函。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对中标人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缴纳履约保证金费用的,影响或者推迟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宣布该中标人废标,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限满经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6月25日至2025******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 ******)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5-******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515-******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幢17层17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