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甘肃省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维修数据采集系统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5-JKDLZL-F1001
三、项目概况:

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有产品的数量及服务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货物货款、软件开发、安装测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伴随服务、利润、税金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采购预算:94.00万元。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或其他组织的非外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须为非外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外资独资企业
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
************事务所公章,2个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和国家事业单位等无审计报告的单位,以上级部门批复的年度决算报告作为
审计报告的替代,需提供相关批复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
************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
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
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
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和预警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09 月 01 日至 09 月 05 日,每日上午 0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
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三)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
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
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25
****** 。
(四)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获取。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西脉大厦4楼第六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西脉大厦4楼第六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桑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有限公司
2025 年 08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