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渭北新城尖角广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项目,以管委会内部竞谈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按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相关要求,选定服务单位做好渭北新城尖角广场烈士纪念设施及周边环境日常维护工作,该广场总占地面积约6500㎡(其中道路硬化面积约856㎡,石材铺设面积约1350㎡,绿化面积约3270㎡),该项目自2026年1月起实施,预算金额为16万元。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渭北新城尖角广场内烈士纪念设施、广场道路与铺装、照明系统、电力设施给排水系统的巡查、设备维修更换、环境保洁工作及绿化养护工作,服务期1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保及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则需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材料。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时间:2025年10月16日10时00分——2025年10月20日17时30分。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F座13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F座1306室。
六、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资料
1.若现场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则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9-******
西安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