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FSZB-******-HZ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本次招标同类产品的省级及以上卫生部分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09 月 05 日至2025 年 09 月12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提供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有限公司首页(******/)“下载专区”中下载《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完整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同时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发邮件至我司(均须加盖公章),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具体流程: ①邮件递交材料。投标人邮件递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邮箱地址:******。 ②材料审核。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一般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第二个工作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0591-******-1)。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 报名时间以获取招标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纸质文本招标文件与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账号:(注明用途:(项目名称、合同包号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可以简写)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 号:************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 09 月 26 日上午 09:30 (北京时间)前送至******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 09 月 26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在******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人:徐萍珠、吴明玲、林美珍
电话: 0591-******-4
传真: /
附: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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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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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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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与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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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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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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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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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度哈夫节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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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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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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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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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若合同期内,双方费用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90万元(含税)时,招标人不再向中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原有订单双方结算完成后合同终止。
4、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分批次供货、分批次付款的方式,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经外观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提供每批次货物全额增值税发票(13%税率),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批次货物95%的货款,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待最终批次的货物质保期满后在无索赔无扣款的情况下无利息支付。最终批次的货物质保期满后三年内,中标人仍未向招标人申请支付质保金的,已付款视为结算款,即乙方自愿放弃质保金。
5、本项目结算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合同履行期内单价不变,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本项目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供货量,中标人按照招标人通知进行供货。
投标人须对每一个序号进行逐一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每一个货物名称中相对应的技术规格货物的最高单价限价,投标人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采购清单及最高单价限价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7、投标报价包含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运输配送、人工费、包装、装卸、保险、退换货物、验收、检验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投标人报价时还须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以及投标费用等。
8、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且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标货物的全套产品配置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未列明或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达,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9、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如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已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中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结算上限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10、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的费用)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足差额,还应支付相当于合同结算上限20%的违约金。
11、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