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我单位在初步完成《******有限公司年产13.3万吨高性能关键锻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13.3万吨高性能关键锻件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华士工业园北区,华西污水厂东侧,张家港河南侧,华新路北侧;
建设内容:公司在华士工业园北区,华西污水厂东侧,张家港河南侧,华新路北侧,拟购置土地90.82亩(60545m2),建设生产车间、综合楼、110kV变电站及相应公辅设施等,并新增50t中频炉、50t电弧炉、60tLF精炼炉、120tLF精炼炉、60tVD炉、60tVOD炉、120tVD炉、电渣炉、机械泵真空装置、行车等设备84余台(套),采用先进短流程工艺生产合金锻坯(中间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21.4万吨合金锻坯(中间产品),为后道13.3万吨高品质锻件配套,最终产品为能源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用高性能关键锻件。
投资总额:113239.65万元;
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污水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于电炉废气、中频炉废气、LF炉废气、VD/VOD炉废气、模铸废气、电渣废气等,采用集气罩或密闭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有组织废气未捕集的废气、钢包烘烤和钢模烘烤环节天然气燃烧废气,作为无组织厂界达标排放。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拟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隔声装置等措施外,并将部分设备置于建筑物内,利用建筑隔声来减轻其对外环境的影响,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污水厂集中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3)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4)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5)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污染物经处理或处置后排放量较产生量大幅减少,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平衡。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s/1W5Gr3P8fnuU3jviQIuDOxA,
提取码:zhzg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索要纸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联系方式:袁先生,0510-******。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司厂界为中心,边长5.0km的矩形区域内的环境敏感点。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有任何疑义,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65/J5Gyy91UO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传真(传真号:0510-******)、电子邮件(邮箱:******)、信函(收件地址:江阴市芙蓉大道东段888号,联系人:袁先生,0510-******)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8月1日。(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