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自2025年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号)等文件要求,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位于临朐县东城街办营龙路北首(营龙路与榆前路交叉路口),法人代表为庞晓伟。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名称、数量及用途
公司涉及的原辅材料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名称
年用量t/a
1
苯酚
275
2
氢氧化钠
150
3
溴素
750
4
二氯甲烷
43.8
5
亚硫酸钠
8
6
三聚氯氰
180
7
双氧水
600
盐酸
12
9
三乙胺
13
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苯酚、二氯甲烷废气,收集送至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废气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
公司产生的危废主要包括釜残、废活性炭、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针对突发环境事件能迅速、准确、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设置各种风险物质泄漏、火灾等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措施,重点区域已进行重点防渗,已建设三级防控体系等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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