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有限公司那考河临时运维服务项目第三批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H(Z)ZB2025-G3-022
******有限公司那考河临时运维服务项目第三批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722100.00(其中:标项一¥602400.00 ;标项二¥66700.00;标项三¥53000.00)
最高限价:标项一¥602400.00;标项二¥66700.00;标项三¥5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那考河临时运维服务项目(2025年11月-2026年2月)污泥运输、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万零贰仟肆佰元整(¥60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那考河临时运维服务项目污泥运输、处置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陆拾万零贰仟肆佰元整(¥602400.00)。
合同履约期限:本合同暂定期限为4个月,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若政府方未能在临时运维期满前30日明确那考河项目后续运营接收单位,需延长临时运维期的,则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期限及相关事宜另行协商。若在合同履行期间,政府方已正式确定项目运营单位,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费用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二:那考河临时运维服务项目(2025年11月-2026年2月)河道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柒佰元整(¥66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那考河临时运维服务项目河道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陆万陆仟柒佰元整(¥66700.00)。
合同履约期限:本合同暂定期限为4个月,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若政府方未能在临时运维期满前30日明确那考河项目后续运营接收单位,需延长临时运维期的,则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期限及相关事宜另行协商。若在合同履行期间,政府方已正式确定项目运营单位,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费用按实际运维天数据实折算。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三:那考河临时运维服务项目(2025年11月-2026年2月)水厂进出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叁仟元整(¥5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那考河临时运维服务项目水厂进出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伍万叁仟元整(¥53000.00)。
合同履约期限:本合同暂定期限为4个月,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若政府方未能在临时运维期满前30日明确那考河项目后续运营接收单位,需延长临时运维期的,则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期限及相关事宜另行协商。若在合同履行期间,政府方已正式确定项目运营单位,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费用按实际运维天数据实折算。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经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的,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具有污泥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证明)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标项二:无。
标项三:无。
本项目标项一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二、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庆歌路20号五洲交通大厦27层2702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所投标项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售价:招标文件费300元/本(不提供电子版、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国资交易中心二楼(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标项一 ¥6000.00 ;标项二¥ 600.00 ;标项三¥500.00 。
******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有限公司,
******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银行账号:************0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虹桥路 21 号
项目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庆歌路20号五洲交通大厦27层2702号
项目联系人:张达龙
联系电话:0771-******
招标人:******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2025 年 0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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