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平利县花园岭煤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 0915—****** (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 目 概 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平利县花园岭煤矿改建项目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
平利县花园岭煤矿
******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为将原有的PD2平硐进行封堵,改建PD1平硐作为副井(回风平硐),新建一个主平硐PD5对M3矿体进行开采。修建一处主平硐工业场地,新建一处储煤场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新建一条石煤破碎生产车间,改造场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一处,并配套建设其他辅助设施,不另行设置炸药库。开采方式为地下硐采,矿区面积2.5743km2,采矿标高960~1400米,生产规模3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占总投资19%。
平利县花园岭煤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公众参与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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