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51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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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五村村委会恒丰厂老址锐志公司厂房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BW33PP49)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五村村委会恒丰厂老址锐志公司厂房(中心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14°13′46.000″,北纬23°2′52.251″)。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租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五村村委会恒丰厂老址锐志公司厂房,占地面积约67997.3m2,建筑面积约48500m2。主要从事碎石、机制砂、水稳料、水泥砖的加工生产,年生产碎石约42.59万吨(其中约为37.39万吨外售,约5.2万吨自用)、机制砂约14.0229万吨(其中约为11.5229万吨外售,约2.5万吨自用)、水稳料约5万吨、水泥砖约4万吨。项目员工人数为2人,项目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时间为2400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较严值后,每3个月拉运一次至惠州市潼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染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引至雨水收集池、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线降尘喷淋用水、地面降尘洒水用水、运输车辆清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养护用水、产品用水;非污染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至排放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线降尘喷淋用水、地面降尘洒水用水使用过程中全部损耗,不会产生废水,除尘水经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养护用水全部在砖坯中自然晾干挥发,无废水产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到隔油池和三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
2、废气:项目原料装卸粉尘及原料堆场扬尘通过彩钢瓦棚阻挡拦截(半敞开式)、水雾喷淋系统除尘处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给料、上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彩钢瓦棚阻挡拦截(密闭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破碎、筛分、制砂、风选、除铁、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先对原料进行喷湿处理,破碎、筛分、制砂、风选、除铁、搅拌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颗粒物利用集气装置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罐顶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产品装车粉尘及砂石成品储存仓扬尘通过彩钢瓦棚阻挡拦截(半敞开式)、水雾喷淋系统除尘处理,运输扬尘、物料输送粉尘通过水雾喷淋系统进行湿式除尘处理,交通运输路线扬尘通过自然扩散,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车辆运输尾气通过自然扩散,CO、NOx、THC无组织排放执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标准。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塑料薄膜、废钢筋、轻物质杂质、废木材、除尘器收集粉尘、地面沉降粉尘、沉淀池沉渣(污泥)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洗车废水含油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收集后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类型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治理设施事故排放、初期雨水泄漏、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泄漏,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采取合理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公众参与
我分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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