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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叉河粮所”等28处的资产招租公告
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为盘活国有资产,我司对“原叉河粮所”等28处资产重新进行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结合市场实际需求,我司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原叉河粮所”等28处资产进行招租:
一、出租资产概况
1.“原叉河粮所”,位于叉河镇中心大道,自东向南依次排列。出租房一面积190㎡,租金评估价为1100元/月/间,共六间;出租房二面积94㎡,租金评估价为800/月/间,共四间;出租房三面积230㎡,租金评估价为1100/月/间,共七间;出租房四面积220㎡,租金评估价为1900/月/间,共四间;首年免租金2个月,用于修缮。
2.“******办公室门市部”,位于海尾镇南罗村委会,面积292.34㎡,租金评估价为900元/月/间,共两间。首年免租金2个月,用于修缮。
3.“原南罗粮所新港门市部”,位于海尾镇新港社区,面积122㎡,租金评估价为1900元/月;首年免租金2个月,用于修缮。
以下定价参考市场价:
1.“原粮食局军供大楼一楼”,位于铁城北路路口,租金评估价为1000元/月/间,共两间;首年免租金1个月,用于修缮。
2.“石碌镇铁城北路”,位于石碌镇铁城北路8号,租金评估价为500元/月/间,共两间;首年免租金1个月,用于修缮。
共28处资产,均处于空置状态,按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二、租金交付方式及租期
1.每间商铺须交纳租赁押金,租赁押金按两个月租金金额交纳 ,交纳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租金遵循先支付后使用原则。支付方式及周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租期为3年,租金实行年度递增机制,递增方式为自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招租方式及主要事项
(一)招租方式
1.我司拟通过现场竞价方式出租,铺面可以采用一对多的方式竞租,竞租人交纳1500元(******银行账户)竞租保证金可以参与上述标的的任一标的竞租,竞得间数以缴纳保证金份数为限。******银行凭证,方可参与公告招租资产的竞租。
(二)承租用途
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禁止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餐饮重油烟业态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
(三)承租要求及其他相关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2.承租方须在签约后45日内对商铺进行修缮并承担修缮的费用,修缮工程需经我司聘请的专业鉴定机构验收,达到《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B级标准后,方可开业经营。
四、公示方式及时间
1.公示方式:昌江县政府官网、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媒体平台。
2.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8:00-2025年7月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8:00-2025年7月7日.
2.报名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东风路32号,昌江昌粮储备有限公司******办公室。
六、开标方式
由我公司成立招评标小组,由相关负责人******办公室、财务室等各派2人参加,在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集合竞租人,各自当场提交其密封报价,由招评标小组当众评标,确定最终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竞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则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竞得人未在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标的下一最高报价者替补成为竞租成功人。开标结束后,招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未竞得标的保证金(不计息)归还竞租人,竞得者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押金(按照押金标准“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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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昌江黎族自治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4 6003 1001 0000 0005 571
有意愿承租者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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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