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梅林区域08单元A-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梅林区域08单元A-17地块位于******街道南园村,地块位于岭秀首府以东,宜浦路以北,氿滨北路以西,寿山以南,地块总面积约106亩(约70600m2)。调查地块内现状主要为企业拆除后的空地、2个小水塘(面积460m2、570m2)和山林地。历史上地块存在过3家企业(现已拆除)。******有限公司(简称君耀科技,曾用名宜兴市耐磨耐火材料总厂,生产时间1987年~2023******有限公司(简称鑫鑫管业,生产时间2005年~2014******有限公司(简称德威节能,生产时间2003年~2023年),地块北部为2个小水塘(面积460m2、570m2)和山林地(寿山)。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以工业企业、已拆除企业空地、住宅小区、足球场、小水塘、茶园、农家乐和山林地为主。地块外东侧宜浦路以北为山林地、已拆除工业企业空地,东侧隔宜浦路以南为4************有限公司(简称地龙管业、张泽窑炉衬里材料、华业建材、中环耐火);南侧隔宜浦路以南为1******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简称巨昌环保)、足球场、小水塘、茶园和林地;西侧为1个住宅工程项目部、1个住宅小区(岭秀首府)和山林地(寿山);北侧为山林地(寿山)和农田。历史上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工业企业、已拆除企业空地、住宅小区、足球场、小水塘、茶园、农家乐和山林地。地块外东侧曾存在过4******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又名托普塑胶、张泽电源、中电节能、卡特姆机械),均已拆除,现状为空地。通过第一阶段调查识别出特征污染物为pH、Ca2+(总硬度)、铝、锌、铅、镉、镍、铁、镁、钛、锡、锑、铜、钡、砷、锰、苯、甲苯、二甲苯、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多环芳烃16项(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 荧蒽、苯并(k) 荧蒽、苯并(a) 芘、茚并(1,2,3-c,d) 芘、二苯并(a,h) 蒽、苯并(g,h,i)苝))、苯乙烯。
根据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宜兴市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坊地块标准化图则08单元-A)、《关于梅林区域08单元A-17地块调查范围及规划的情况说明》,并经委托单位确认******居住用地(R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本地块需按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据此,2024年7月,宜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集团股份公司对梅林区域08单元A-17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到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流程,收集、分析地块资料,并通过现场采样调查监测,识别地块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及底泥等环境要素是否存在污染,最终编制了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后续地块再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本地块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布点。考虑历史林地、企业区域分布情况进行布点,本地块内部总计布设20个土壤点位(S1、S2、S3、S4、S5、S6、S7、S8、S9、S10、S11、S12、S13、S14、S15、S16、S17、S18、S19、S20);SCK点位位于地块东北侧约425m处空地内。通过第一阶段潜在污染物识别,确定调查地块区域内点位的监测因子如下:本次土壤和底泥样品监测pH、GB 36600-2018表1中45项、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铝、锡、钛、锑、钡、锌、锰、氟化物、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5项常规指标、GB 36600-2018表1中45项、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锡、钛、镁、锑、钡、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茚并(1,2,3-c,d) 芘、苯并(g,h,i)苝、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地表水分析测试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22项常规指标(去除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和粪大肠菌群)、苯并[a]芘、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铝、锡、钛、镍、铁、镁、锑、钡、锰、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茚并(1,2,3-c,d)芘、苯并(g,h,i)苝、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本地块内土壤样品和底泥样品检出污染物为pH值、砷、镉、铜、铅、汞、镍、锌、锑、锡、铝、钛、钡、锰、总氟化物、石油烃(C6-C9)和石油烃(C10-C40),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土壤样品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锡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铝未超过《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概论》江苏省铝元素背景值,锰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钛、钡、石油烃(C6-C9)未超过HJ25.3中风险评估默认参数和全暴露途径情景计算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总氟化物含量均未超过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8种(色度、臭、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固体总量、硫酸根、氯离子、铁、锰、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钠)、毒理学指标7种(硝酸根(以N计)、氟离子、砷、铅、镍、锑、钡)、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及其他重金属2种(锡、钛),其余污染物均未检出。地下水送检样品所有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烃(C10-C40)浓度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钛、锡未超过HJ25.3中风险评估默认参数和全暴露途径情景计算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本地块内地表水样品检出污染物溶解氧、pH、锌、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氟离子)、砷、镍、锑、锡、钡、钛、镁、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氮、总磷,其余污染物均未检出。地表水所有污染物检出值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
综上,本报告调查范围为梅林区域08单元A-17地块,土壤和底泥检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概论》江苏省铝元素背景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HJ25.3中风险评估默认参数和全暴露途径情景计算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送检样品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HJ25.3中风险评估默认参数和全暴露途径情景计算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表水所有污染物检出值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后续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
委托单位:宜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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