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
******有限责任公司
乳膏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区泾渭十路30号
******有限公司
项目依托现有已建成厂房,将1条原有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改造为1条乳膏剂生产线,改造完成后乳膏剂年产量1000万支,涉及区域建筑面积约900m2。
(1)废水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运营期称量和投料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乳化和消毒过程废气经车间换气空调系统收集,一同由改造后的废气处理设施(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6)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厂界南侧陈家滩村昼间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会产生废样品及不合格品、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收尘灰、擦拭废物、检测废液、首次清洗废液、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内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包装材料分类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2
******有限公司电泳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融豪工业城第46座1-3单元
项目依托现有已建成厂房,拟在现有厂房内新增一条电泳涂装生产线,主要包含脱脂、硅烷、电泳和水洗等工序,项目建成后全厂年涂装各类支架和支座等电泳涂装件共4.4万吨,厂房面积为1452.2m2,其中扩建项目涉及区域占地面积约300m2。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水洗槽废水和喷淋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电泳烘干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除雾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18m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粉尘(挂具挂钩)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水浴除尘+18m高排气筒DA002)处理后达标排放;抛丸粉尘(零件抛丸)新建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18m高排气筒DA003)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纯水机、超滤机、燃烧机、泵、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废包装袋、污泥、废钢丸和槽渣属于一般固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反渗透膜和废超滤膜收集后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棉纱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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