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
(装饰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综合杆工程、供配电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综合杆工程、供配电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郑东新区天府路以东科学大道地道及两侧道路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综合杆工程、供配电工程)地点位于郑东新区白沙组团。工程起点为天府路(K2+257.008),终点为雁鸣路(K6+540)。本次招标金额约91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4月01日以来具有在监或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70万元的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3.3.2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2020年4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70万元的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备注: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可以重复;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在监项目不需要提供);项目总监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且均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以上三者显示的项目总监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5.3 2022年4月0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其他要求:
3.6.1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6.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5月29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tzgg/******/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18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B 区第 十二 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岛中环路29号东龙科创绿谷12楼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371-******
传真:无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杨桥路交叉口伟业国际A座11楼
联系人:郭女士 朱女士 陈先生
电话:0371-******
传真:无
邮箱:******
******建设局
电话:0371-67179995
传真:无
邮箱:******
地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层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