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学院利用德国促进性贷款建设综合实验楼教学科研基础平台项目结算审核(二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最高限折扣率 | 磋商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1 | ******学院利用德国促进性贷款建设综合实验楼教学科研基础平台项目结算审核(二审) | 392800.00 | 60% | 7000.00 | 1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
******)上下载或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7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工作时间17:30。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本项目采用汇款购买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采购执行编号及供应商名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有限公司
账户:
************759356
******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银行代码:
******0026
3.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a座402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4: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5: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5:00
(八)磋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a座402会议室
四、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服务中心(
******/financialservice/home)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
2、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谈判项目内容。
3、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版电子保函。
4、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电子投标保函。
5、电子投标保函技术服务电话:黄老师,
******。
******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各分包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谈判项目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对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注明采购执行编号+保证金),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重庆星光支行
账号: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对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23)
******转8056/8026。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
******)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
************学院
******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老师
电 话:(023)
******转8056、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a座4-2
附件【
******学院利用德国促进性贷款建设综合实验楼教学科研基础平台项目结算审核(二审)-竞争性磋商-挂网版-7.15.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