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1.2、功能配置要求
1.梯级链断裂保护装置 | 2.紧急停止按纽,位于上部和下部出入口处 |
3.梳齿板接触器 | 4.钥匙开关置零位监控 |
5.扶手带进出口处接触器 | 6.梯级断裂保护 |
7.梯级监控:运行检查 | 8.PTC电阻电机保护 |
9.梯级监控:缺梯级检查 | 10.制动器监控 |
11.超速和欠速检查 | 12.非操控逆转保护装置 |
13.梯级监控:改变运行方向 | 14.围裙板刷 |
15.相位监控 | 16.扶手带速度监控 |
17.前沿板安全触点 | 18.自动润滑 |
19.围裙板接触点 | 20.附加制动器 |
21.BA接口 | ? |
?
1.以上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一响应。
★2 .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证明资料送至采购人处核验。如未提供或发现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采购人将上报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最低赔偿损失不低于中标价的5‰(千分之五))。
?
二、相关标准:
自动扶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标准方案
方案设备整机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保养、试验、检验、验收和交接查验等须遵守中国国家及地方(项目所在地)相关标准(包括强制标准、推荐标准,强制执行条款及推荐执行条款)、规范、条例及相关规定。需要执行的标准、规范、条例包括但不限于: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含1号修改单)
(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及TSGT7007-2016
(3)《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要求指导文件》GB/Z-31822-2015
(4)《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T7007-2016
(5)《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
(6)《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09
(7)《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2012
(8)《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名词术语》GB/T7024-2008
(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16
(10)《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通则》GB/T9445-2015
(11)《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GB/T30560-2014
(12)《电梯T型导轨》GB/T22562-2008
(13)《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JG/T5072.2-1996
?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计划明细列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 本项目电梯的交货期为合同生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天内完成,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2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设备材料、人工、机械价格不作调整。
1.4?本项目为费用包干合同,中标供应商负责有关申报并提供验收所需文件资料。
1.5 为保证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质量,需制造商出具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书。
?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要求
1.1 投标人提供的自动扶梯应保证是设计正确、具有优良的机械电气性能、使用的原材料具有足够的强度、质量合格无缺陷、使用维护简单的产品。
1.2. 投标人所提供的自动扶梯运行曲线应平滑,启、制动及运行应平稳舒适,无抖动、冲击的感觉。
2.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2.1?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2?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3?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 安装调试要求
3.1 中标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并服从采购人现场代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2 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检测报告、年检合格证、电梯钥匙等,移交采购人。
3.3?安装工作:中标供应商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直至拿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电梯使用标志。
3.4?安装期:安装计划及进度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协商后安排,确保按采购人要求的日期验收通过并移交采购人。
3.5?设备的各个部件须防火、耐压、耐用、漏电保护,易清洗及易维修,并符合有关规定。
3.6??安装管理
3.6.1?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及检查,中标供应商须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监督,并需在安装期内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采购人保留有变更安装人员的权力。
3.6.2?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安装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3.7?在安装期间,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保证设备在起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9?在进入完工装潢之前,所有不需要特殊装潢并且是暴露的钢制件应在表面进行除锈防腐处理,若是非暴露的零件、部件、机器等,可在制造时进行除锈、防腐蚀处理,其防腐蚀措施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3.10?在中标供应商进场时需提供厂家资质及针对本项目的电梯深化设计图纸,提报采购人审核,深化设计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3.11?中标供应商负责涉及电梯的所有设施、设备及配件的接地符合规范要求。
4.?质量保证
4.1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 中标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质保期为12个月(电梯安装完毕后经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合格之日起算)。
4.3 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扶梯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
5.?售后服务
5.1 技术支持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长沙市设有维保点,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中标供应商须对采购方的技术操作人员2(1人机械,1人电气)进行培训(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5年以上的维修经验)。
5.2?故障响应
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 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3) 备件服务: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5.3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4 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和安装原因造成的损坏及故障。在缺陷保修结束时,必须由专业工程师对电梯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费解决并取得采购人的同意。修好后,中标供应商需一式两份报告给采购人,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
?
六、验收标准:
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 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
承担。
?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事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设备运至现场经开箱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备费用的7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价格的97%,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
3.地下通道现有顶棚不予拆除,提供不拆除顶棚的施工吊装方案。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原4台旧电梯由中标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回收金额用于合同金额的抵扣(投标报价需包含残值回收金额,报价时单独列出)。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