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街道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人民币48.96万元(采购包1:20.16万元;采购包2:28.8万元)。
4.最高限价:采购包1为人民币20.16万元;采购包2为人民币28.8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共分************街道境内【世纪大道以南(约200家企业)】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部分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投标人投某一包时,必须对该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但每个投标人仅能中一个包,定包顺序为包1→包2,在上一包评审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报价可继续参与下一包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下一包的中标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限从服务合同签订开始,至采购人结算完成为止,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若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达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7.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1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限公司微信(账号:******)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研创大厦四楼西北角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人民政府门户网”和“盐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3.所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一份(载体为U盘,内容:按要求盖章签字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中)。投标人若投多个分包,需按以上要求分别提供投标文件。
4.资格审定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对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事处
地 址:高新区研创大厦4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