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委员会以蓝发改审发【2025】17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居环境提升等工程,具体为:河道岸堤修复工程:修复河道岸堤1.323千米,新建生态护岸368米,护栏10米,跌水2座,固床隔梁2座,播草复绿 11******居环境提升工程:涉及峒峪、山王等4个村,面积71.28公顷,包括宅前屋后绿化提升7264.26平方米;清理道路排水渠12310米;宣传标识(建筑外立面文化宣传)633平方米,设置宣传牌10个;改造垃圾收集站6处;新建混凝土道路797米(宽4米),修复道路5495.30米;道路绿化6880.7平方米;设置环境监测点2处等;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蓝田县;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标段编号:N******06rEPdmFNry001;标段类型:监理 ;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监理,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的全部监理工作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
标段名称: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及项目总监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记信息,且资质有效。
3.6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25年09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09月16日 00时00分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名称: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文件
不收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监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30日10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开标时间为
2025年09月30日10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蓝田县峒峪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开标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7.2
投标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xa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3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8887),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向阳路12号 |
地址: |
丰庆路48号1幢305室 |
联系人: |
程佳佳 |
联系人: |
刘元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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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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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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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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