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石梯镇烟岭村等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万元;自筹资金2万元,招标人******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烟岭村安置点新建30.00平方米公厕1处;青套村柳树河小集中安置点新建25.00平方米公厕1处,扩建化粪池30.00立方米,护坡治理清运渣土300.00立方米,新建U型排水渠底宽0.75米长300.00米;迎春村尖山安置点新修道路及硬化长340.00米宽3.50米,混凝土挡土墙50.00立方米;青石村九组小集中安置点新建30平方米公厕1处,1.20米高安全护栏长度100.00米;双村村小集中安置点新建30.00平方米公厕1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梯镇烟岭村等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梯镇烟岭村等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街道环城南路金城首府22-25号义久久工贸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街道环城南路金城首府22-25号义久久工贸3楼会议室
七、其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人民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3、凡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介绍信(附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街道环城南路金城首府22-25号义久久工贸3楼获取采购文件。
八、监督部门
******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石梯镇双村村五组
联 系 人:朱恒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3号1幢306室
联 系 人: 杨雪梅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