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文昌新城-文星路道路工程项目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双东湖片区
工程交易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占地面积27.16亩,道路长度641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其中道路机动车道15米,左右两侧人行道各4.5米,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8.00%~12.00 %(含8.00%,不含12.00%)】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3日9:00时
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内的时间完成解密,投标文件退回。 |
******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给予修正情况:无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陆佰零柒万捌仟叁佰陆拾陆元玖角伍分,其中含暂列金额捌拾伍万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壹拾陆万元整(小写:¥******.95元,其中含暂列金额¥850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60000.00元);
开标现场K值抽取:K=9.68%;
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项目负责人:杨江伟; 注册编号:闽************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委员会成员:周宗兴(组长)、陈群东、林永国、郑丽凤、连木根。
公示时间:2025年 05 月 26 日至 2025年 05 月 29 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建设局0596-******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