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中心绿化养护和病虫害防治服务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市政中心绿化养护和病虫害防治服务项目
2、招标控制价:75.22万元/年;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包含但不限于:市政中心、金山路办公区、八宿舍附属绿地等园林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及其相关服务;市政大楼二楼花境及公共区域的绿植养护服务等内容。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市政中心绿化养护和病虫害防治服务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市政中心绿化养护和病虫害防治服务项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参照《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泰安市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中一级标准和作业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12个月。
交付或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4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7月5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服务中心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
联系人:温科长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1号中天大厦三楼
联系人:陈绪静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