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00-2025-01786
三、项目名称
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号
中标(成交)金额:113.9350(万元)
服务类 |
名称: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服务范围: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9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郁找林、王秀丽、袁子轲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8-15
2、评审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收费金额:1.641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黄冈市浠水县白莲镇莲花北街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襟湖路99号一期6栋2单元3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