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5年8月25日 10:30
(二)交易方式: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购销合作(以采竞销)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2025年产粳稻购销合作的权利。(详见交易清单)
2.采购轮入粮食
2.1品种、数量
2025年产粳稻10582.45吨(彤山库4863.49吨,清龙山库5718.96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要求:
粳稻必须是2025年产新稻,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
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标准,水分>14%拒收,杂质经除杂后由客户带回。出米率≥69%不含黄。色泽气味正常,符合稻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金属、黄曲霉毒素不超标,超过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
2.3入库价格:固定价2800元/吨。
2.4轮入时间: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
******有限公司彤山库、清龙山库指定仓。
3、销售轮出粮食
3.1销售轮出的粮食为本次采购的粮食在未来时点轮出的粮食,销售轮出的粮食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交易底价为彤山库、清龙山库指定仓车板价:2800元/吨(具体参见交易清单)。
3.2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才生效。如合同中的储备粮被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合作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
3.3出库期限:2027年10月20日后开始出库。
3.4******有限公司彤山库、清龙山库指定仓。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交易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2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金额*1.5‰作为本次交易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入库数量达到1000吨付一次款,尾款在需方收到供货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若供货方未按照规定及时入库或提清仓内粮食,则委托方有权力全额扣除该合同整仓全部的采购和销售履约风险金。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确认合同履约完毕。
七、其他事项
1、采购:严格按照前文质量要求执行。
2、销售:损耗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3、采购、销售交易保证金各10元,履约保证金200元/吨(采购100元/吨,销售100元/吨)。采购完成不清退保证金,履约出库完成后退还保证金220元/吨。若供货方未按照规定出入库,无论供货方提货数量多少,则委托方有权力全额扣除该合同全部保证金。提货、交货在交割期内必须完成,否则视同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该环节的交易履约保证金。
4.具体出库时间以上级批复时间为准。
5.采购的粮食必须在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
6.粮食开仓后尽快提货,如因出库时间过长造成粮质变化委托方公司概不负责。
7.指定仓一旦开仓10日内完成入库数量,雨天顺延。
8.如委托方公司月末库存足够在不违反市区储备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请提前出库。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尹先生******681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
李佩璇 ******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5年8月22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有限公司(彤山库、清龙山库).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