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庄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B-2地块)一期供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庄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B-2地块)一期供热工程施工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4】2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有资金占比 0% ,企业自筹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庄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B-2地块)一期供热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庭院内热力管道敷设、换热站设备、楼内供热管道(分水器前)等内容,总建筑面积为64883.51㎡,用热面积约50373.97㎡,采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供暖。******街道,市庄路以南,红军大街以东,中华大街以西,通泰小区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及项目特征描述: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07元。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 / 。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8时44分,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3日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4层,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无须到现场)。
5.2逾期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李博楠,联系电话:03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杰,联系电话:0311-******。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9.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0311-******。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
9.2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投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3******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街道和平西路252号办公楼212室;联系人:李博楠,联系电话:0311-******,电子邮箱: / 。
10.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联创壹号B座12楼;项目负责人:马杰, 联系电话:0311-******;联系人:李倩倩,联系电话:0311-******,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