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上海某研究所节能改造项目0.704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规模:上海某研究所节能改造项目,A1、A2、A3楼屋面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初步预估可安装屋顶光伏交流测装机规模为0.704MW。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备案、电网接入方案审批、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审批、电网接入方案审批、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发包人要求)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结算。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2025年05月以来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法人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b.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条件:(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请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老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以上(含五级));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自2025年5月以来为上述人员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4)企业类似业绩:
自2022年10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含EPC施工)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中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b.提供的材料须包含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或购售电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下载文件。
(2)参与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投标人平台咨询电话:025-******(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本项目文件售价:免费
4、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11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1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1室。
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招标文件第三章)。
2、招标控制价:贰佰叁拾万元整(¥2300000.00),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采购限价,报价高于上述最高采购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工期要求:工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35日历天、并网1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投运。
4、质量要求:合格。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阳光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6、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
7、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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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融中心B5号楼1404
联系人:杨子晗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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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3室
联系人:宗晗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