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2025-2028年度选聘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项目,招标编号:XJGD-CG-FW-0021,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
1.招标人按规定需委托的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行政处罚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截图(以上两个网站截图打印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提供企业简介PDF版需加盖公章(包含营业执照、企业概述、联系人及电话、邮箱等),发送到******邮箱,审核通过后登记备案,招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未按要求格式提供视为不合格。
五、标书费用
1.人民币0元。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
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1时00分,本项目支持邮寄标书,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路330号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亚丽
2.联系电话:******
3.邮箱:******
4.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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