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城公交公司2025-2027年蓄电池项目
询比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邕城公交公司2025-2027年蓄电池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1标包、2标包,具体要求及上限控制价如下表所示: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上限控制价 (不含税,单位:元) | 备注 |
1 | 江苏理士品牌 蓄电池 | 按采购人需求按时供货及配送至指定地点 | ******.00 | |
2 | 保定风帆品牌 蓄电池 | 按采购人需求按时供货及配送至指定地点 | ******.00 | |
二、采购要求
(一)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交易方式:账期交易。
(三)支付方式:对公转账。
(四)报价要求:本项目设2个标包,响应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并允许中选多个标包。标包为最小响应单位,响应人须对所响应标包内所有需求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所响应标包内部分货物进行响应报价。比价文件需按标包独立编制,即每个标包对应一套完整的比价文件,内容及封装均需严格区分。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包括但不限于出厂价、运费、装卸费等,以及电池安装所需连接线、螺栓及相应的工时费用。(若因蓄电池外形尺寸差异导致无法安装原装柜箱,中选人需免费提供适配电池组柜箱、支架及延长线缆)。
(五)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六)报价次数:允许响应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2次报价文件,最终以最后一份递交的文件为准。
(七)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批次交货。其中每批次交货期:60天内,以交货通知发出之日起算。如遇进口物资,供应商须提供的报关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如有)。
(八)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5年。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保期 |
1 | 铅酸蓄电池 | 6V/7Ah、12V/1.2Ah、12V/5Ah、12V/7Ah、12V/12Ah、12V/24Ah、12V/33Ah | 2年 |
2 | 铅酸蓄电池、胶体铅酸蓄电池 | 12V/40Ah、12V/45Ah、12V/50Ah、12V/55Ah、12V/60Ah | 3年 |
3 | 铅酸蓄电池、胶体铅酸蓄电池 | 12V/65Ah、12V/70Ah、12V/75Ah、12V/80Ah、12V/90Ah、12V/100Ah、12V/110Ah、12V/120Ah、12V/125Ah、12V/180Ah、12V/200Ah、2V/200Ah | 5年 |
(九)注册资金:无硬性要求。
(十)转让、分包:中选人不得将其合同权利、责任和义务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或转移给第三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选人方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十一)履约保证金:中选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选含税总价的5%),******银行转账。
(十二)报名审核:本项目无需报名审核,响应人可直接递交报价文件。
(十三)收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补充说明
(一)本项目货物须按公告指定品牌(江苏理士、保定风帆)采购,响应人若对品牌要求有异议,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二)响应人资质要求: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广西区域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工业蓄电池产品”的合法授权代理商资格,并提供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代理证明、质量保证承诺盖章文件。
(三)结果确定方式:采用“低价成交”原则。评审小组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价,报价总价(不含税价,下同)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总价最低的排名第一(①总价相同时,交货期较短者排名在前;②交货期也相同时,质保期较长者排名在前;③质保期也相同时,注册资金较大的排名在前),以此类推,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者为本项目供应商。
(四)比价文件包括:
1.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1);
4.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5.其他文件(如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代理证明、质量保证承诺函等文件)
(五)报价方式:本项目仅接收线下递交报价文件,不接收线上、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
1.比价文件必须按询比价公告格式填报,否则其报价无效;
2.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纸质盖章版比价文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价项目比价;
4.比价人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价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价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5.不含税总价高于上限控制价的,其报价无效;
6.分项报价表中,所有分项物资报价及总价均必须唯一,否则其报价无效;
7.未对分项物资逐项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8.分项报价表中,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以较低的价格作为比价人的评审价格及成交价格,评委可以电话要求比价人于30分钟内答复是否接受上述规则,并于规定时间内将盖章版确认材料扫描或拍照发至指定邮箱,若不接受或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9.交货期、质保期或其他询比价文件及附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的,比价人提报低于采购要求的,其报价无效;
10.对未中选人,采购人不对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比价文件;
11.比价文件实质性不响应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其报价无效。
(七)比价人满1家即可进行评审。
(八)罚则
1.若比价人未按要求提出疑问,在成交后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或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3个月内禁止参加我公司采购活动;
2.若比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1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采购项目;
3.若比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且存在故意扰乱竞争情况的,3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网上采购项目。
(九)接受提疑开始时间:2025年10月30日8时30分,接受提疑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8时00分
(十)供应商请携带比价文件,及分项报价表电子版,于2025年11月6日15时00分-15时30分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4号公交大楼四楼402会议室签到并递交文件,逾期不予接收。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宁工,电话:******、******;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771-******;
2.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4号,邮编:530028。
五、附件:
1.包1江苏理士品牌分项报价表(格式);
2.包2保定风帆品牌分项报价表(格式);
3.包1江苏理士品牌技术需求及数量表;
4.包2保定风帆品牌技术需求及数量表;
5.承诺书(格式);
5.邕城公交公司2025-2027年蓄电池项目合同书。
附件1:包1江苏理士品牌分项报价表.xlsx
附件2:包2保定风帆品牌分项报价表.xlsx
附件3:包1江苏理士品牌技术需求及数量表.xlsx
附件4:包2保定风帆品牌技术需求及数量表.xlsx
附件5:承诺书.doc
附件6:邕城公交公司2025-2027年蓄电池项目商合同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