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各评审项分值分配: 一、技术标: 1、方案设计文件:35.00 分(≤35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00 分(≤9分) 二、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44.00 分(≥42分) 三、商务标: 1、项目管理机构:3.00 分(≤3分) 2、工程业绩:1.00 分(≤3分) 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00 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00) | 设计说明1 (0~2.00) |
设计说明对项目背景与现状条件解读充分,对改造需求与目标市场理解深刻。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设计说明2 (0~2.00) |
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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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3 (0~2.00) |
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设计说明4 (0~1.00) |
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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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1 (0~4.00) |
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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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2 (0~4.00) |
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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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3 (0~3.00) |
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技术方案4 (0~4.00) |
结合工程特点,进行重难点分析。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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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深度1 (0~3.00) |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
设计深度2 (0~2.00) |
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 (0~1.00) |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 (0~1.00) |
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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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 (0~1.00) |
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
经济分析1 (0~2.00) |
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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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析2 (0~1.00) |
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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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析3 (0~1.00) |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
经济分析4 (0~1.00) |
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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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 否 | |||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 请选择评标基准价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下浮率抽取范围为: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00) | 总体概述 (0~2.00)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设计管理方案 (0~1.00)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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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方案 (0~2.00)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采购管理方案 (0~1.00)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0~1.00)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 是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最多扣2分。 |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4 | 项目管理机构(3.00) | 项目管理机构 (0~3.00) |
(1)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2)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3)道路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5)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6)施工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5分,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备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不得分。 3、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需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5 | 工程业绩(1.00)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0~1.00) |
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中企业类似业绩、评分业绩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均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 类似工程的认定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6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10.00) |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10.00%
******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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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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