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石膏水洗净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磷石膏水洗净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上杭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以闽工信外备[2025]F04000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建设一栋层数3层,建筑高度约31.80m,建筑占地面积约1336.72㎡,建筑面积约3589.6㎡,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排架结构的过滤厂房;建设一套200万吨/年磷石膏水洗净化装置,包括过滤厂房及公用工程建设、外管及管架。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2元,其中设计费为人民币 997618.56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元,联合采购设备材料暂估价为人民币******元,联合采购服务费人民币541550.55元,总承包管理费为人民币854420.61元,暂列金为人民币******元。
招标人有权根据建设需要、规划要求等情况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额,且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项目,含本项目(含外管及管架)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不低于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工程交付和建成后的质保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包括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施工图送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设计须满足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设计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设计成果需经行政主管部门或有权机构审查,施工图还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②施工工作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变更中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及调试、试验及检测、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施工工作。
③采购工作范围包括:包括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及功能要求,确保验收合格,通过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其他任务,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④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管理。
2.4项目总工期: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图审部分施工图设计,开工后135日历天土建施工完成。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以及招标人上级监管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石油化工类专业或机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应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无。
3.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00:00:00至2025年11月17日08:30:00,登录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7日08:3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5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在线解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工业路13号
邮编:364200
电话:******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商务板块紫金1号15楼1516室
邮编:364200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丘秀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杭分中心
******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址:福建省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工业路13号
联系电话: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