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医院的委托,对呼吸机和纤支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Y******
2.采购项目名称:有创呼吸机和纤支镜(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7,800.00元
4.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17,8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28,0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有创呼吸机 | 2(套)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89,8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纤支镜(电子支气管镜) | 1(套)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依法免(缓缴)税和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缓缴)税和社会保险;(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核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6.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货物采购,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才属于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1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报名的项目公告。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及电子远程开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操作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范文波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联系人:范文波 联系电话:******
(三)采购人:******医院
******街道龙湖大道321-1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易电子交易平台(******)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