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纺织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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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尉犁县纺织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尉犁县
2.项目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50431平方米,其中:新建标准化厂房4栋,包含织布、整经、浆纱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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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尉犁县纺织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新建一栋10696.09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包含织布、整经、浆纱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在册正式员工且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若区外投标企业中标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建设云),网址(
******),注册报送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在册正式员工且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施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设计以合同签订为准)(施工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电子扫描件)(设计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电子扫描件)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电子扫描件)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注册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管理人员需包括施工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为二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等。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派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投标书由牵头人盖章即可。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4)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00:00到 2025年08月14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会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提及的所有格式及要求; (5)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属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996-
******,巴州住建局投诉联系方式0996-
******(按照投诉管理办法首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或者证据确凿有违法违规情况可向监管部门投诉)。(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包括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等;(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进行投标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的方式和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投标书由 牵头人盖章即可(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八、监督部门
******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 址:尉犁县 |
地 址:库尔勒市保利石化佳园3-3-301 |
联 系 人:陈琦 |
联 系 人:周莉莉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08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