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坪污水处理厂厂区精细化整改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石坪污水处理厂厂区精细化整改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渝北区石坪污水处理厂
2.2 项目概况:石坪污水处理厂厂区精细化整改工程(第二次)
2.3 工程总投资额:63万元。
2.4 比选范围:石坪污水处理厂精细化整改包含但不限于厂区设备除锈上漆,厂区建筑物内外墙体渗水及返碱修复、抹灰、粉刷及防水,厂区外墙贴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1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年09月05******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80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9月12日10时0******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30分至10时0******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街道柏溪村九曲河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23-****** (9:00-17:00)
******有限公司
******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