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福路、通湖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福路、通湖路道路工程项目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福路、通湖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片区
2.3建设规模:同福路,西起雷锋大道,东至金星北路,长约780米,道路宽度46米,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通湖路,北起知贤路,南至腾飞路,长约1790米,道路宽度24米,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绿化、排水、交通、照明、电力埋管等配套工程。具体项目范围、数量及规模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认文件及行政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规划批复为准。
2.4投资估算:总投资约为2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28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投资,100%
2.6招标范围:(1)勘察工作内容: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地形图测量、综合管线测量、物探、道路纵横地面线及控制点测量、交桩及其他设计所需测量等地勘服务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服务内容为准;
(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现场调查、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过程中协调配合与汇报、施工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报批、报建等服务配合工作)。含道路交叉口、深基坑、高边坡、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红线外道路顺接及水系恢复、相关杆线迁移、绿带(含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分期、分标段施工图;配合发包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服务内容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中包含的服务内容为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80日,其中:
?方案设计:中标结果公告2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定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设计期限以发包人统筹安排时间节点为准,中标人必须密切配合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要求开展设计工作。(2)勘察服务期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2.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3.2.1.2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5-6-9前)1(1至3个)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用不少于6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否则不予计分。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不得由项目勘察负责人兼任)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兼任;(2)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100%设计任务的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6-9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7-01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望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结果公告均按此要求增加;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
9.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x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申领。
******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
******按2转1或
******00。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路1号
邮编:410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31-
******传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街道玉赤河路碧桂园湘江智谷人工智能科技城6栋
邮编:410000
项目负责人:龙道
项目负责电话:
******项目成员:刘宸、龚丽英
项目成员联系电话:0731-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正文06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