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LED显示屏面积约13平方米,点间距1.25mm,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含安装调试)。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项目预算:12.5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5.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6.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杨先生,******。
8.招标文件发售:免费领取。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