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8号),为加强我市水稻、玉米等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工作,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推广,实现农药减量2%工作,保障农产品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经研究决定项目需采购的物资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第三方供货单位,现将有关询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人
******农村局
二、询价内容和技术规格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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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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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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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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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单价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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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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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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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甲维盐.9%氯虫苯甲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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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剂型:悬浮剂;
2.包装规格200ml/瓶
3.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国家要求;
4.生产日期为2025年1月1日以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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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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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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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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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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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实际结算金额应以实际成交数量×成交单价计算。
2、 本项目按投标单价报价,投标单价应该包括货物价款、包装、货物途中运输费、装卸费、途中损耗费、税费、招投标费用等一切费用。
3、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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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药质量保证期
在规定的储运条件下,质量保证期从生产日期算起为2年。质量保证期内,各项指标应符合本文件要求。
四、 农药的标志、标签、包装、安全要求
农药的标志、标签和包装,应符合GB 3796、《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 应用洁净、干燥带瓶塞的聚酯瓶包装,每瓶净含量200mL,外包装可用纸箱或瓦楞纸板箱。 安全:在使用说明书或包装容器上,除有醒目的毒性标志外,还应有毒性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五、资质要求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提供“信用中国”网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无不良记录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提供本公告中所述的资质材料,并注明联系方式。
(二)需提供报价单
(三)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七、公示时间
2025年8月4至2023年8月10日17:30时止。
六、报价时限
******农村局植保植检股,逾期无效。
七、询价方法
在期限内收齐报价企业材料后,询价人对提交的报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符合询价要求且不高于预算总金额为原则,采用最低价为第一预中选供应商,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即由询价人向报价方发出中选通知书,并签订项目合同。
八、联系方式
******街道新华中路4号)
联 系 人:卓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农村局
2025年7月31日
附件:报价单
报价单
报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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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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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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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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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瓶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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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甲维盐.9%氯虫苯甲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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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L/瓶
40瓶/箱
(2000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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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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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总价(大写):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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