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财政局《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采******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拟对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实施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
(二)项目总金额: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该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保费、各种税费以及保险生效期内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三、保险内容
(一)保险标的:江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温室大棚(含棚架、覆盖材料和棚内设施设备)。
(二)保险责任:由于自然灾害(暴雨、洪水、风灾、雷击、地震等)和意外事故(火灾、爆炸、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项目总造价******.24元,项目总保额不得低于******.19元。
(四)保险期限:保险期为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保险单约定为准。
四、供应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一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保险经营许可证。
(二)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权重分(分) | 评分标准 |
1 | 承保方案 | 20 | 有完善的适应项目所在地的温室大棚保险承保操作流程和承保工作机制(包括累计责任限额、每次责任限额和免赔额等指标)。优:14-20分;中:8-13分;差:0-7分;其中累计责任限额低于******.19元的不得分。 |
2 | 承保经验 | 15 | 近3年,供应商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有本项目承保相关经验,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需提供保险保单复印件(体现投保人名称、保险金额与保险日期),不提供不得分。 |
3 | 理赔服务 | 20 | 根据理赔服务方案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包括理赔服务方案和工作制度的完善程度,理赔流程时效,理赔所需资料可操作性等内容。 优:14-20分;中:8-13分;差:0-7分。 |
4 | 理赔经验 | 15 | 近3年,供应商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有本项目理赔相关经验,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需提供理赔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5 | 消费投诉处理 工作评价 | 10 |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根据《广东保险公司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评价暂行办法》,供应商2023年以来的保险公司保险投诉评价结果,亿元保费投诉率由低至高进行综合对比。 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6分,第三名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广东银保监部门近年对供应商开展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评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6 | 价格得分 | 20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六、项目评审方式
(一)投标供应商达到3家(含)以上的,方可进行评审,我所在本所内随机抽取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先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达到2家(含)以上的,可对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险合同。
七、投标资料要求
(一)投标资格证明
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及“四、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均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无需密封包装。
(二)投标文件
包括项目投标方案、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均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为一式五份文件并密封包装。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八、投标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6月24日-6月30日17:30止,可顺丰或EMS邮寄或现场递交,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街道办礼深二路133号。
(三)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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