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市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推进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规范全市畜禽定点屠宰场(点)设置,强化屠宰管理水平,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我局起草了《安顺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从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8月1日结束。
二、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
(二)联系电话:0851-******
******农村局兽医管理科),邮编:561000
附件:安顺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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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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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顺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2025—2030年)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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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推进全市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现状形势
(一)发展现状
全市现有畜禽定点屠宰企业22家,其中,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3家,专营牛定点屠宰企业4家,专营羊定点屠宰企业1家,专营家禽定点屠宰企业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3家,分别为西秀区4家,平坝区1家、普定县2家、镇宁自治县3家、关岭自治县2家、紫云自治县1家;牛定点屠宰企业4家,分别为平坝区、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羊定点屠宰企业1家,位于西秀区;禽定点屠宰企业4家,分别为西秀区、关岭自治县、普定县、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市生猪、牛、羊设计年产能分别为125万头、8.6万头、1.8万只,2024年实际屠宰猪、牛、羊分别为40.94万头、0.64万头、0.45万头。
(二)面临形势
1.选址迁建。******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不符合牲畜定点屠宰场(点)的选址要求,面临选址迁建的问题。
2.技术改造。安顺市大部分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建设时间长,设施设备陈旧,各功能区建设不全,屠宰机械化不高,多数为半机械化,生产工艺落后。
3.冷链储藏运输体系不健全。多数生猪屠宰企业未建设屠宰分割车间、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冷链储运基础设施能力不足,配送体系不健全,生猪产品运输受限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级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总量控制、布局合理、质量安全、供给有效、流通便利、经营有序”的工作思路,以保障全市肉产品质量安全和推进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优化布局、完善冷链储运、企业转型升级、标准化示范创建、品牌经营、加强管理等措施,建立质量可靠、规范有序、融合发展的畜禽屠宰加工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 流通、方便群众”原则,坚持屠宰产能与养殖布局相结合、与市 场消费相匹配,综合考虑国土空间规划、环境承载能力、畜牧产 业发展、城镇人口数量、民族生活习俗、交通配送能力等因素, 优化屠宰企业布局,引导屠宰企业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 园区集中。
2.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严格控制屠宰企业数量和产能,加 快小型定点屠宰点撤停并转,有序淘汰落后产能,稳步提高屠宰 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推动屠宰企业转型升级和标准化示范 创建,支持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全产业链一体 化经营,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
3.质量优先,供给有效。严格执行屠宰、检验、检疫规程和 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屠宰智慧监管和信息化溯源,实现质量安全过程可追溯。强化产销对接,完善冷链储藏运输体系,拓展跨区域销售,保障市场肉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
4.压实责任,保障安全。压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主体责任,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落实政府属 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部门协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严 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底,通过技术改造,力争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部达到《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屠宰检疫率、肉品品质检验率、“无纸化”出证率、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足额派驻官方兽医,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到2030年,全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总数基本稳定,规模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占比80%以上;培育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屠宰企业1个以上,推进屠宰企业冷链储藏运输体系建设,肉品配送向乡镇覆盖,保障乡镇市场肉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
三、产业布局
(一)设置布局
1.生猪定点屠宰。按照“减数控量、提质增效”要求,各县(区)原则上不再设生猪定点屠宰场。县(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或近三年年出栏生猪超过50万头的,企业发展全产业链且近三年年出栏生猪30万头以上或年出栏地方特色品种生猪10万头以上的,可酌情增设生猪定点屠宰场。乡镇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含跨县区)60公里以上或配送时间2小时以上的,可设置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
2.牛羊定点屠宰。西秀区已建羊定点屠宰点,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建牛定点屠宰场,鉴于西秀区及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安顺市中心城区主城区,原则上不再规划牛羊定点屠宰场;平坝区、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已建有牛定点屠宰场,原则上不再规划牛羊定点屠宰场,可在生猪或牛的屠宰场内增设羊屠宰间;普定县、紫云自治县可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内增设牛羊屠宰车间;黄果树旅游区可通过区域性牛羊定点屠宰企业保供,原则上不再规划牛羊定点屠宰场。近三年达到年出栏肉牛4万头以上、年出栏肉羊20万只以上的县(区),可设置1家牛羊定点屠宰场;企业发展全产业链且近三年年出栏肉牛1万头以上、年出栏肉羊5万只以上的企业,可酌情增设牛羊定点屠宰场。
3.家禽定点屠宰。安顺市中心城区主城区(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普定县、关岭自治县已建定点禽屠宰场(点),原则上以上区域不再规划禽的定点屠宰场,未建定点禽屠宰场(点)的县(区)可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内增设家禽屠宰车间。近三年年出栏家禽1000万羽以上的县(区),可设置1家家禽定点屠宰场;企业发展全产业链且近三年年出栏家禽500万羽以上的,可酌情增设家禽定点屠宰场。
(二)设置标准
1.选址要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并符合《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2.建设标准。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建设,应当符合《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1225)》《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1219)》等标准要求,执行安全生产和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并符合《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3.规模标准。新建、迁建、改建独立设置的畜禽定点屠宰场,设计产能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企业发展全产业链增设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设计产能不低于30万头/年,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增设牛羊禽屠宰车间及设置小型畜禽定点屠宰点,设计产能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降低。
4.环保标准。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备案登记,严格执行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标准。
四、重点工作
(一)优化定点屠宰企业布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综合考虑国土空间规划、环境承载能力、畜牧产业发展、城镇人口数量、民族生活习惯、交通配送能力等因素,根据本地实际,科学设定本区域内畜禽屠宰场点。鼓励设置区域性保供和全产业链屠宰企业。鼓励建设畜禽综合屠宰企业,实行“统一设置、分区屠宰”,落实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卫生措施。******委员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定点屠宰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行畜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推进标准化屠宰,依法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淘汰设施设备陈旧等落后产能,加快小型定点屠宰点撤停并转,提升畜禽屠宰行业水平。指导不符合牲畜定点屠宰场(点)的选址要求的屠宰企业搬迁建设,建设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畜禽屠宰标准化创建。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和排放处理无害化要求,推进畜禽屠宰标准化创建。进一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标准化创建,同时鼓励牛羊禽屠宰企业开展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促进绿色发展和品牌经营。立足安顺山地生态资源优势,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质量为要、品牌为上”发展理念,鼓励屠宰企业培育企业品牌,制定团体标准,打造安顺特色优质畜禽产品供应基地。******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加快冷链储藏运输体系建设。推广“定点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市”模式,鼓励屠宰企业建设冷藏、冷冻库和低温分割车间,配备冷链运输设备,鼓励肉类冷链物流企业配备智能温控、车载定位配送车辆等专用设备,完善冷藏、冷冻、低温运输等全程“无断链”肉类冷链储藏运输体系,提高屠宰企业“外销调肉”和市场冷鲜肉品消费比重,推进乡镇市场肉品供应配送。******农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推进全产业链智慧化监管。加快屠宰企业信息化建设,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强化入场查验、待宰、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全程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无纸化”出证及溯源码应用,完善与市场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从产地到市场全程信息化可追溯。******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监管效能,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监管体系功能作用,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加大风险监测、技术支撑、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善“风险监测、监督抽检、企业自检”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全面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屠宰行业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落实风险排查、检打联动,推进屠宰行业清理整顿,保障肉食品安全。******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八)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指导和执法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及日常巡查相结合,提高屠宰企业污染治理效能。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屠宰企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相关标准和措施,推行屠宰行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严格执行畜禽运输及检验检疫规范。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屠宰前确认的病害畜禽、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畜禽产品等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疫病传播扩散造成的环境污染。******农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把推进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菜篮子”工程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屠宰监管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确保如期实现发展目标。
(二)加强部门协作
畜禽屠宰行业涉及的部门多、产业链环节多、关联主体多,要强化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市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维护行业秩序,优化产业链“畜禽养殖、屠宰加工、肉品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关系,促进产业发展。
(三)加强政策支持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监督执法、疫病防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大屠宰企业财政扶持、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标准化场建设、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冷链配送体系建设等项目,落实税收、用电、信贷等优惠政策。
(四)加强宣传培训
大力开展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强化畜禽屠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针对屠宰技术人员、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行业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专业操作水平,保障屠宰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肉品科学消费常识,倡导冷鲜肉消费,提高消费者肉品质量安全意识。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关切,营造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