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你单位******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扁条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性质
项目(项目代码:250******有限公司内(东经109°56′28.217″,北纬22°11′15.458″)。
二、建设项目内容
******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扁条租赁位于******有限公司内的两处厂房进行建设,总面积约为474m2******有限公司五金车间中部。主体工程由6条成套挤塑生产线以及2台混料机组成,辅助工程为办公区,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以及相应的环保工程和储运工程。
空气环境:博白县2023年环境空气中的SO2、N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CO 24小时平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玉林市2024年4月地表水环境信息》:2024年1-4月,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考核目标。说明项目所在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能够达标。
声环境: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有限公司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的闲置******有限公司西北厂界、东南厂界外分布少量的耕地、林地和荒草地外,其余大部分为厂房、公路、宅基地。项目位于亚山镇建成区边缘地带,植被分布稀少。
四、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的要求,防治施工扬尘和施工期道路扬尘。
②混凝沉淀池、排水管沟以及设备基础的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外运,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应加盖苫布抑尘,裸露施工工作面还应及时洒水、加盖苫布防尘,外运土方及设备材料运输不得超高运输,运送易产生扬尘的物质还应加盖苫布。
③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如需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④使用水性涂料或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要求的涂料施工,尽量避免释放VOCs。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前期应先完善旱厕、隔油沉淀池、生活污水排放口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避免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②露天施工区域应设置截污设施,避免降雨裹挟尘土外溢。
③地面应采用清扫、拖布拖地等方式清洁,避免采取冲洗地面造成污水外溢。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采用加工好的成品材料建造,尽量避免在现场使用切割等高噪声施工工艺。
②切割、焊接、混凝土拌合应在现有厂房内作业,利用厂房隔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
②废油漆桶、润滑油包装物以及设备安装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应分类收集,分类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成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并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许可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
①挤塑废气经安装在生产车间中南部偏西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再经生产车间外北面偏西的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②破碎产生的含尘废气接入挤塑废气处理系统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生产车间外北面偏西的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①冷却系统排污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污。
②******有限公司的生活污水、冷却系统排污水一并纳管排污,经博自县亚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流江。
(3)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合理规划噪声源布局。
③采取减振措施,防止设备运行振动造成的固体传声和碰撞产生的二次噪声;除生产车间出入口采用隔声门隔声外,其他各处均不得设置门窗等透声体、采用双层实体墙并铺装吸声材料,设备均应布置在厂房内,均通过厂房实体墙阻隔噪声传播途径,实施厂房隔声;塑料破碎机外壁应贴敷阻尼材料减振隔声;风机应设置隔声罩在传播途径上降噪,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实施噪声主动控制。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废包装袋属于可再生类废物,妥善收集后分类贮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的贮存分区内,及时交给具有经营类别、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废塑料再生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回收利用。
②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使用本项目的塑料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回收利用。
③废布袋及时委托具有经营类别、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再生利用或处置的企业进行回收或处置。
④除尘灰及时委托具有经营类别、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处置的企业进行处置。
⑤废活性炭采用厚质塑料袋密封盛装,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的活性炭贮存分区,并委托具有HW49大类900-039-49小类处置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运输转移、处置。
⑥废矿物油采用厚质塑料桶密封盛装,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废矿物油贮存分区,并委托具有HW08大类900-214-08小类处置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运输转移、处置。
⑦含油抹布采用厚质塑料袋密封盛装,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含油抹布贮存分区,并委托具有HW49大类900-041-49小类处置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运输转移、处置。
⑧生活垃圾采取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生活垃圾收集单位清运、处置。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行业,所生产的产品及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改革局也通过了本项目备案,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未涉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桂环发〔2022〕54号)所列情形。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6)土地用途管制的符合性
******有限公司面积为474m2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不新建建筑物,不对原有建构筑物进行重建、扩建和改建。不属于《国土资源部 ******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中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
******************************有限公司作为原料用于编织芒编产品,符合镇政府对土地用途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亚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年调整)》中“允许建设区”中的“已建成区”,符合亚山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
(7)城镇建设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博白县亚山镇总体规划(2016-2030)》中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符合亚山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
(8)选址环境保护合理性
本项目声源较少且无较大噪声的设备,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少,通过合理调整总平面布置和采取相应的防噪措施后,可以避免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周边已有市政排污管网有利于纳管排污。
本项目生产规模小、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少。主要以HDPE树脂、色母为原料,少量使用PP树脂,废气中的污染物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特征污染物中无氨、苯乙烯、氯化烃、有机硫化物等******居民,但位于最小风频范围的下风向、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东北面的亚山镇二中(最近距离181m)位于项目常年主导风向及最大风频的上风向。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9)“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建设项目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政策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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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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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限公司。 |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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