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R23003地块三厂扶海湾项目全期采光井天窗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南通市海门区R23003地块三厂扶海湾项目全期采光井天窗施工工程招标条件已满足,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街道秀山东路南、南苑路东侧;
2.2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人民币3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全期采光井天窗制作和安装,包括原材料(铝合金型材、玻璃、五金配件、胶条等)的采购、铝合金窗、附框的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及成品保护、材料检测、竣工交付、保修等全部施工任务。
(1)工程类别:工程施工;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
2.4招标控制价:30万元;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工程部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7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严格按照相应国家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满足招标人质量验收要求。
3.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
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2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采光窗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提供有效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及相应发票(发票为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中一项)。注:若门窗业绩中含有采光窗项,也视为符合该项业绩要求
3.3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 ;
3.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资料费:本项目资料费200元/次,系统自动收取,售后不退。(海衡公司招投标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招标资料费)。
5.质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6000元整;(海衡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GHSJG250287(GK0525),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2025年9月5日14时00分前到达。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9 月5 日14时00分,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
(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上发布。
10.交易服务费及支付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1500元,工程类会员交易服务费减半。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12.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联系人:陈工******269
13.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欣商务大厦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2)代理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假日酒店A座1008室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